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印发的《农业农村标准项目库管理规定(试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植物品种测试标准制修订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现就2024年全国植物品种测试农业农村行业标准立项建议推荐入库征集通知如下。
一、入库原则
立足产业发展和国家需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现代种业发展和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持。项目技术成熟并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涉及的领域和产业具有一定规模。
(一)建议的项目应立足于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及种业振兴需求,健全植物新品种测试标准体系。
(二)建议的项目应技术成熟、可标准化,项目提出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标准研制技术能力和条件,具备一定研究基础,前期工作准备充分。
二、征集范围
(一)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初步审查标准。
(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实质审查标准。
(三)植物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农业农村行业标准。
(四)品种鉴定分子标记法标准。
(五)实质性派生品种鉴定标准。
(六)其他需要统一的技术方法、规程。
三、相关要求
(一)秘书处将根据各单位推荐的立项建议作为健全我国植物新品种测试标准体系的重要依据。
(二)请各申报单位做好标准查新工作。立项建议不得与已立项标准项目和已发布标准重叠或交叉,与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协调一致。标委会归口管理的已发布标准可登录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查询。(http://www.nybkjfzzx.cn/Detail.aspx?T=AT&I=6947&N=25&ID=5a3f3e2a-78fb-407f-8e21-900a7a8c17f6)
(三)以下情况可优先支持:一是按照农业农村行业标准审定程序完成审定工作的项目;二是起草单位有一定研究基础,原则上在一年内能够完成制修订,且可以提交符合标准审定要求的项目。
(四)对无研制基础,但产业亟需的,暂不列入本年度入库,秘书处收到材料后对标准立项建议备案,达到审定要求的,按需推进立项。
(五)2023年度已入库的项目,本年度无需再次申报。
(六)报送要求:1.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12月1日前,将标准项目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上报。2.纸质材料需报送立项建议书(附件1)一式1份,加盖项目提出单位公章。3.电子材料需报送立项建议书、立项建议一览表(附件1为word格式和盖章后的PDF格式、附件2为excel格式)。4.申报多个标准建议的项目单位,每个标准电子材料形成一份文件夹,名称为“标准名称+申报单位”,并将所有标准信息汇总到附件2中,以上报单位名称命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凯淅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甲18号科技大厦全国植物新品种测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邮 编:100122
电 话:010—59198106
邮 箱:kaixi0526@163.com
全国植物新品种测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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