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了《清洁生产标准 纯碱行业》等4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此次出台的纯碱及氯碱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均为我国首次发布。
这4项标准分别为《清洁生产标准 纯碱行业》、《清洁生产标准 氯碱工业(烧碱)》、《清洁生产标准 氯碱工业(聚氯乙烯)》和《清洁生产标准 氧化铝业》。
据了解,纯碱清洁生产标准为纯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了技术支持和导向,适用于氨碱法和联碱法纯碱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该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提出了纯碱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此外,该标准将纯碱行业清洁生产指标分成5类,即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聚氯乙烯清洁生产标准适用于悬浮法(电石法和乙烯法)生产通用型聚氯乙烯树脂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绩效评定等。烧碱清洁生产标准适用于烧碱企业(离子膜法烧碱和隔膜法烧碱)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绩效评定等。此外,聚氯乙烯和烧碱清洁生产的指标除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5项外,还包括产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