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的《关于促进玉米深加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十一五”期间,玉米深加工业用粮规模占玉米消费总量的比例控制在26%以内;对玉米深加工项目实行核准制,列入限制类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并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玉米深加工项目。
严控规模过快扩张《指导意见》提出,“十一五”期间,要控制深加工玉米用量增速,同时要增强玉米深加工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到2010年,深加工单位产品原料利用率达到97%以上,玉米消耗量比目前下降8%以上;单位产值能耗降低2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玉米加工副产品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5%。
严格行业准入标准在建设项目核准上,要调整现行玉米深加工项目管理方式,实行项目核准制,所有新建或扩建项目必须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将玉米深加工项目,列入限制类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试点期间暂不允许外商投资生物液体燃料乙醇生产项目和兼并、收购、重组国内燃料乙醇生产企业;“十一五”时期,对已经备案但尚未开工的拟建项目停止建设;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玉米深加工项目。
在产业结构调整上,“十一五”期间,玉米深加工重点是提高淀粉糖、多元醇等国内供给不足产品的供给;稳定以玉米为原料的普通淀粉生产;控制发展味精等国内供需基本平衡和供大于求的产品;限制发展以玉米为原料的柠檬酸、赖氨酸等供大于求、出口导向型产品,以及以玉米为原料的食用酒精和工业酒精。
在区域布局上,“十一五”时期,重点是延长产业链,培育产业集群,提高现有企业的竞争力。对于严重缺乏玉米和水资源的地区、重点环境保护地区,不再核准玉米深加工项目。要鼓励和支持国内玉米加工企业,通过联合、兼并和重组等形式,发展若干家大型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