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将于12月1日起施行。长期不被认可的一次性塑料饭盒等不可降解餐具将有"合法地位".这对老百姓意味着什么?记者最近专访了相关的专家。
旧标准太模糊
据悉,此前,我国尚未有一次性塑料餐具的国家标准,而是由每个企业制定企业标准,一次性塑料饭盒等不可降解餐具长期无标准可依,虽未明文禁止,却始终没有合法身份。
现在不少人关注自己用的饭盒是可降解的还是不可降解?对此,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表示,可降解餐饮具事实上也未必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即易回收、易处置、易消纳。而旧的"可降解餐饮具技术条件",也只是推荐性而非强制性的,并且缺乏明确的成分标准,因此,市面上假冒伪劣的所谓"可降解饭盒"大行其道。
据厂家透露,生产可降解饭盒,其成本要比不可降解的高出20%.而由于旧的技术标准难以保证执法力度,因此,早已明令禁止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长期难以绝迹。
新标准强制执行
如今,一次性塑料餐具有了技术要求,但会否像以前"禁止发泡塑料"那样,形同虚设呢?对此,董金狮表示,新标准施行后,将对行业进行严格规范,对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作出三方规定,实行强制性标准,淘汰不合标准的生产企业,规范中小型企业。同时,工商等有关部门也将根据食品安全质量法等相关法规,对市场进行严格监管。
他特别指出,新标准中对可降解餐饮具有更为具体、量化的成分要求,如"淀粉基"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其淀粉含量不小于40%,"生物降解"的可降解餐饮具,生物分解率需达到60%等,届时只要严格执行,那些假冒伪劣的"可降解"产品,市场份额可能萎缩。
厂家未有足够准备
新标准将在12月1日实施,涉及到上万家一次性餐具的生产企业。他们做好准备了吗?
8月18日,记者就此采访全国最大的一次性餐具生产企业东莞某化学企业,其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还不清楚新标准,要等北京方面的通知",而另一家广东大型一次性餐具生产商也表示,还在研究新标准。
对此,董金狮表示将在9月1日前后,在北京对各个企业进行培训、教育。另外,他还建言,"从家庭分类、社区分类做起,做好回收利用"是关键。
专家解读新标准:
---首次制定了一次性使用塑料餐饮具国家标准,结束了过去不可降解餐饮具无标准可依的混乱状态,减少了每个企业必须制定企业标准的麻烦;
---首次以国家标准的形式,承认了不可降解塑料餐具的合法身份,对可降解塑料餐具也提出了具体的指标要求,减少了过去企业盲目宣传推广降解塑料餐饮具给市场带来的混乱;
---对一次性餐饮具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是指预期用餐或类似用途的器具,包括一次性使用的餐盒、盘、碟、刀、叉、勺、筷子、碗、杯、罐、壶、吸管等,但不包括无预期用餐目的或类似用途的食品包装物,如生鲜食品托盘、酸奶杯、果冻杯等。
---对餐饮具的耐热水性能、耐热油性能、漏水性能、负重性能以及微波炉耐温性能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相关标准请参考: //www.tgidrinks.com/standard/sort/3/18883.html GB 18006.1-2009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