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3日,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协调小组组长、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同志主持会议。协调小组副组长、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第二阶段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了专家组提交协调小组审议事项,并部署开展第三阶段征求意见和对外通报工作。
协调小组充分肯定了专家组第二阶段工作,专家组在第二阶段共完成了77项乳品安全标准文本起草任务,如期完成第二阶段工作任务。会议对生鲜乳安全标准问题、乳品产品标准中农兽药残留相关规定、婴儿配方食品标准中水解蛋白质或单体氨基酸问题、掺假鉴别试验发布方式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为相关问题的解决和第三阶段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陈晓华同志指出,各部门要从食品安全工作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后续工作。他提出标准制修订要以风险评估为依据,同时考虑产业实际和监管水平,确保标准科学合理,安全可靠。陈啸宏同志总结了第二阶段相关问题解决思路和处理意见,部署第三阶段工作安排,他要求协调小组和专家组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加强沟通和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调动各部门专家的积极性,共同做好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第三阶段工作。
来自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轻工业联合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等部门的协调小组成员和专家组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