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质监局正式发布实施了由大田县茶业局和质监局共同起草的《金观音乌龙茶综合标准》地方标准。 金观音乌龙茶品种自2003年在大田县推广种植以来,产品质量良好,色、香、味俱佳,深受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喜爱,特别是大田生产的金观音在2005年、2007年全省茶叶品评活动中连获"福建省名茶"称号,市、县茶叶品评活动中屡获桂冠。目前,该品种的推广面积达1.5万亩以上,五年后将达3万亩。
《金观音乌龙茶综合标准》地方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金观音乌龙茶产品在品种的来源、特征、性状,栽培技术管理,初、精制加工技术、成品茶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标签包装、贮藏运输等诸多方面都有了科学权威、规范统一的标准依据和严格的界定。该标准共有品种、栽培技术规范、加工技术规范和成品茶四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