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6月1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18时55分报道,国家标准委今天上午发布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国家标准。标准将根据企业一定期限内的质量信用状况,把企业划分为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等级。以后质检、工商等质量信用监管机构将以此为依据,实施分类监管。
组织牵头起草《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国家标准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院长郑卫华介绍:"这是目前我国发布的第一个质量信用标准,主要针对企业的质量信用。标准将根据企业在一定期限内质量信用状况,吧企业分成四个等级。而能够持续向消费者提供质量安全、稳定的产品等诚信信息将是主要的衡量标准。质量诚信信息包括, 第一方面内容就是你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信息,第二,你自己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的能力也是要纳进去的,第三是消费者对你的评价的信息是要纳进去的,这是最基本的三个方面。"
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委技术工作组专家委员高观介绍,《通则》的发布让企业质量信用的可操作性更强了:"这次《食品安全法》里面,有一条专门讲了,食品安全信用,质量信用我觉得也是一系列的食品不安全事件推动的结果。质量信用被写进法律,具体操作就要有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在操作上是可具体实施的一个规范,从法律到标准,这是个完整的规范,如果只有有法律没有标准就无法操作了。"
据介绍,质检总局将利用《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等相关的评价结果,加强对企业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并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严厉惩处企业失信行为。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国家标准将于11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