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877-2009《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已经于4月27日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
GB 18877-200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国家标准2001年首次制定,2002年11月18日发布,2003年6月1日实施。标准规定了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标准适用于以人及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腐植酸、生活污泥、供农田施用的各种腐熟的城镇生活垃圾(必须符合GB 8172 《城镇生活垃圾农用控制标准》的要求)、农产品加工下脚料等有机物料经过发酵处理,添加无机肥料制成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该标准第4章、第6章、第7章和第8章中8.1、8.2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GB 18877-2009是对GB 18877-200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修订。本版与前版的主要差异是: --进一步明确了范围;
--增加了腐植酸的定义;
--对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产品进行了分型并对指标进行了调整;
--水分测定增加了GB/T 8576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测定 真空烘箱法;
--增加了总腐植酸的测定方法;
--总养分、有机质、氯离子及总腐植酸含量的测定,采用烘干样品;
--细化了产品包装标识的规定。
该标准于2009年10月1日起代替GB 18877-2002强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