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解放军报》报道,总后勤部日前发出通知,确定自2009年7月1日起,调整全军部队食物定量标准。新标准与原食物定量标准相比,一类灶增加了牛奶和水果定量,动物性食物提高到400克,动物性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比例由26%提高到41%;二、三类灶动物性食物分别调整到550克和680克,均适量减少了畜肉,增加了蛋白质含量丰富、脂肪含量较少的禽肉和鱼虾。
通知指出,新食物定量标准,食物品种更加丰富、结构更加合理、品质进一步提升,热量供给充足、热比更趋合理,是部队组织伙食的重要依据。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养知识宣传和普及活动,积极倡导健康、文明、安全、质量、人文、效益的饮食保障理念,充分利用生活服务中心集中采购优势,最大限度发挥伙食费保障效益,根据部队任务、军事劳动强度和季节变化,加强膳食调剂,不断提高营养配餐和烹调技术水平,更好地为提高部队战斗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