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重庆市标准化条例》和《重庆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317号)的有关规定,我局重点对2017年批准发布的94项重庆市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现将复审结论予以公告:废止地方标准3项(见附件),其余地方标准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重庆市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
附件下载:
相关标准如下:序号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市级行政主管部门 |
1 | DB50/T 833-2017 |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 化学发光法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
2 | DB50/T 834-2017 |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紫外荧光法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
3 | DB50/T 835-2017 | 水质 甲醇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