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提高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计划性和科学性,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农村国家和行业标准项目推荐入库的通知》(农质标函〔2022〕198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农业工程项目建设国家和行业标准入库项目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
围绕《“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重大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深入研究规划重点投资方向、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提出与规划匹配的农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服务农业农村发展,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重点包括:
(一)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重点和我部农业投资专项工程项目标准;
(二)地方重点投入的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标准;
(三)农业行业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建设项目标准;
(四)需要修订的农业建设项目标准。
二、征集范围
(一)粮食与重要农产品产能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主要围绕粮食与重要农产品产能提升工程定位,构建高标准农田、油料、糖料蔗、优质棉、天然橡胶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标准,以及黑土地保护、生猪产业升级、奶业振兴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二)农业科技创新支撑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主要围绕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构建种质资源保护、种质资源库、品种测试评价中心、良种繁育基地、学科群实验室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三)乡村产业融合升级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主要围绕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四)农业安全生产保障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主要围绕提升农业减灾防灾能力,统筹推进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沿海渔港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五)农业绿色发展引领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主要围绕加快推进农业向集约高效、绿色安全方向转变,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程、海洋牧场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六)数字农业农村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主要围绕智慧农业发展,统筹推进国家数字农业创新中心、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查新工作,确保2023年立项建议不与现行有效的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交叉重复。
(二)申请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标准制修订能力。提出项目建议时,原则上需提交标准预研材料,保障申报项目的成熟度和可行性,优先支持已形成标准草案的项目立项。
(三)制修订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12个月。
(四)请按要求填写标准推荐入库项目建议表(见附件1)、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撰写标准预研材料(标准草案等),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电子文本报送至农业农村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电子材料需报送附件1(excel格式)、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的附件2(PDF格式及word版)和标准预研材料,每个标准电子材料形成一份文件夹,名称为“标准名称+申报单位”。
四、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联系人:张晓亚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
电话:010-59193949 E-mail:bzc511@126.com
附件:1. 2023年农业农村国家和行业标准推荐入库项目建议表
农业农村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