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产品加工领域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的战略部署,落实《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有关要求,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完善我国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推进农产品加工领域标准化生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加工标委会(以下简称“标委会”)拟在原标准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需求,新征集一批有助于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的农业行业标准立项建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1.必要性。一是围绕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要求和重点任务;二是有助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三是符合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需求,适合作为行业标准在全国推广应用。
2.紧迫性。契合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状,为当前产业发展、企业生产、产业管理亟需的标准,迫切需要开展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
3.科学性。依据产业基础、科技水平、社会发展阶段、消费需求、执法检测能力和进出口贸易调节需要进行科学制修订,宽严适度、符合国情并与国际标准相适应。
二、申报范围
本次征集的农产品加工领域农业行业标准内容涵盖粮食加工、油料加工、果品加工、蔬菜加工、畜产品加工、茶与饮品加工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七大领域,重点聚焦农产品减损保供、提质增效、综合利用、质量分级、品质评价、检验检测等领域亟须的标准。
1.基础标准。包括农产品加工相关的名词和术语等。
2.技术规程标准。包括农产品原料采收、加工、贮藏、包装、冷链物流运输、分等分级和品质评价等技术规程。标准的所有研制过程要局限在加工环节。
3.产品标准。包括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产品标准,但加工后的食品标准不在本次征集范围内。
4.检验检测方法标准。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中污染物和功能成分含量、加工特性的检测方法和品质评价方法。
三、申报要求
1.本次征集的标准不得与现行有效或已报批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交叉重复。
2.本次征集的标准应进行充分论证,确保可行性及必要性,技术内容应为成熟的研究成果,且经过实践应用。
3.优先支持制定已经形成标准草案的基础标准,技术规程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标准。所有标准不涉及市场销售环节。
四、报送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填写项目入库建议表(附件1)和2023年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附件2),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电子文本反馈至农产品加工标委会秘书处邮箱。
五、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周金慧
电 话:010-62811838
邮 箱:ncpjgbwh@126.com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代章)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