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农村国家和行业标准项目推荐入库的通知》和《农业农村标准项目库管理规定(试行)》要求,为做好农作物种子领域农业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编制和2023年立项建议推荐入库工作,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2023年推荐入库标准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原则
(一)服务种业振兴行动。建议的项目应围绕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总体部署安排,服务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提升和市场净化等五大行动,有利于全国农作物种业高质量发展和规范化管理。符合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顺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农作物种业创新管理需要,有利于品种管理、供种保障和种子市场监管技术能力的提升。
(二)代表现代种业发展方向。建议的项目应立足于全国农作物种业行业需求,既符合现阶段的现实需要,也要代表今后发展方向,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作物种业技术进步,不断提升我国农业良种化水平。
(三)具备标准研制良好基础。建议的项目应技术成熟、可标准化、可推广应用。项目提出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标准研制技术能力和条件,有建议项目相应的研究基础,前期工作准备充分。
二、征集范围
(一)农作物种子检验。
(二)农作物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和包装。
(三)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信息化、验证评价和抗逆性鉴定。
(四)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评价、保存。
(五)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统一的技术方法和规程。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征集的标准体系建设建议将作为完善我国农作物种子标准体系的重要依据。
(二)本次征集的立项建议经专家评审后,将列入标准体系表,作为后续年度(2023-2025年)的入库项目建议。前几年提交了立项建议但未正式立项的,可再次提交。
(三)申报单位在提出项目建议前,登录全国农业食品标准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dtdata.com/fx/fmoa/tsLib),认真查阅现行有关标准情况,项目建议不得与已发布标准和已立项标准项目重叠或交叉。
(四)申报单位根据标准项目建议征集原则和范围,按照模版编制《2023年种业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1),总字数不超过3000字。优先支持符合要求且已形成草案的标准项目立项。
(五)申报单位汇总本单位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填写《2023年种子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一览表》(附件2),连同项目建议书等材料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电子版(附件1为word格式和盖章后的PDF格式、附件2为excel格式)一并发送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晋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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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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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农作物种子行业标准立项建议书
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