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完善我国放射性物品运输及其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体系,我部组织编制了《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提升和栓系装置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向你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1月11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陶威锭
电话:(010)65646136
传真:(010)65646138
邮箱:hssrl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提升和栓系装置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0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5.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6.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7.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8.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9.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
10.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1.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2.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3.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
14.生态环境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15.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部内征求法规司、核一司、核二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