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沪市监标技〔2021]918号),《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光离子化传感器(PID)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NO、O3、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三项长江三角洲区域统一标准,已按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完成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标准的相关内容,按照《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征求意见表》以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联系人,逾期不复函,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详见征求意见表。
附件下载
附件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3 征求意见表.doc
附件4 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光离子化传感器(PID)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5 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光离子化传感器(PID)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编制说明.pdf
附件6 征求意见表.doc
附件7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NO、O3、CO)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8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NO、O3、CO)附件8 附件8 传感器法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编制说明.pdf
附件9 征求意见表.doc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