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标准化法》,落实林业和草原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做好2023年林业行业标准立项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林业和草原事业改革发展要求,以精简整合为基本原则,根据林草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加强林草行业标准整合修订力度,进一步推进基础性、通用性、公益性、综合性标准制修订,优先支持名词术语、分类、方法、质量分级等标准。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立项的标准必须符合各专业领域标准体系要求。
2.根据现行各领域标准体系,每个领域限报2-4项。
3.有对口标委会的司局(单位),经归口司局(单位)同意后,由标委会申报。无对口标委会的司局(单位),由归口司局(单位)申报。
4.申报单位应具备标准化研究基础,第一起草人应熟悉标准制修订程序和要求,参与起草标准的单位数量不少于3个,且具有领域代表性。
5.第一起草人只能申报1项。已承担且未完成林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的第一起草人,原则上不得申报。
6.标准项目下达计划到完成上报报批稿,周期不超过18个月。
三、注意事项
1.项目如涉及专利,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要求,提供有关专利信息及相应证明材料。
2.标准体系中公开征集的标准,相关业务司局(单位)、标委会须提交公开征集工作报告(含公开征集文件、初审会议纪要、会议结论等)。
四、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须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公文、申报项目汇总表(表1)、项目建议书(表2)、标准草案。
1.项目建议书。应填写完整、真实,详细说明项目内容以及起草单位、资金情况等。在“备注”栏中说明与各类重大政策或专项规划的关系、各类科研项目支持情况等。整合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
2.标准草案。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标准文本严格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的规则编写。
3.请于2022年10月15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以EMS方式寄送,同时将项目申报公文(扫描件)、申报项目汇总表(word版)、项目建议书(盖章扫描件)、标准草案(Word版)和其它材料发送指定邮箱,并注明“单位名称+2023标准项目”。书面材料与电子版填报不一致,信息不完整,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标准质量处
联系人:莫润宏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电 话:010-84238848 13588235352(微信同号)
邮 编:100714
邮 箱:biaozhunchu84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