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建宁县猕猴桃试验站、建宁县农业局、建宁县质监局等单位起草的《黄花梨综合标准》、《猕猴桃综合标准》两项福建省地方标准,日前在福州通过专家审定,并报省质监局批准,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据了解,建宁县猕猴桃栽培面积目前已近2万亩,产量近2万吨,“猕猴桃 ”已成为该县的名、优、特产品。由于缺乏统一的质量技术标准,建宁猕猴桃难以形成品牌优势,进入大型超市,造成质优价贱的局面。该标准对猕猴桃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等品质提出要求,可有效保护地方产品质量特色,提高知名度和企业效益。黄花梨新标准由原先的福建省地方标准《黄花梨标准综合体》更名而来,修订后的标准由黄花梨品种、黄花梨苗木及育苗技术规范、黄花梨栽培技术规范、黄花梨鲜果四项子标准组成,并将商品黄花梨平均单果重由原来的150克以上提高到175克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