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港口物流服务基本要求》市级地方标准(见附件1),现将地方标准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7日。
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珠海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我局。
联 系 人:冀拓;联系电话:0756-2622612
电子邮箱:zhsscjgjbzhk@zhuhai.gov.cn
通信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1215室
附件:1.《港口物流服务基本要求(报批稿)》地方标准报批稿和编制说明
2.珠海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