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消息 2日,由卫生部、农业部等国务院五部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表示,新的《食品安全法》更加完备,最大变化在于在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三鹿事件加速新法通过
1995年我国颁布了《食品卫生法》,在实践过程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新的《食品安全法》在原有《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更加完备。陈啸宏表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三鹿奶粉事件,让政府相关部门认识到食品安全的严峻性,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食品监管的措施。所以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作为生产经营者,包括大企业、中小企业和个人,在食品安全中的这种特殊作用,作为第一责任人,在新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确了。“像三鹿这么大的一个企业,还出现这样的问题,所以对生产者我们要有一个法律约束”。
■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建立食品安全全过程的监管,也是《食品安全法》的一大特点。另外,新的《食品安全法》吸收了在国际上行之有效的先进管理理念,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等基本准则。
■乳品国家标准下半年出台
《食品安全法》还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当中索证、索票制度,还有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一系列规定,它实现了风险评估、标准制定、食品检验、信息发布、事故处理相统一、相协调,在这部法律中是比较完备的。还有一点是明确了政府和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了问责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单行本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据新华社电 为了帮助各级政府部门、相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民众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单行本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即日起在全国发行。
食品安全法是一部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法律。该法从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我国食品安全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法的颁布施行,对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保证食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