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循环水养虾水处理技术规程》等8项辽宁省地方标准已经通过技术审查并形成报批稿,拟对外正式发布,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处。
联系人:高洪涛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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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8项地方标准目录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1日
附件1
8项地方标准目录
1.循环水养虾水处理技术规程
2.农药使用调查导则
3.毛皮 耐碱性试验方法
4.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第1部分:通则
5.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第2部分:党政机关类
6.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第3部分:教育类
7.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第4部分:医疗卫生类
8.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第5部分:场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