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吉林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2年1月6日
2022年吉林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全面推进实施《吉林省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对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做好2022年我省地方标准立项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申报原则
(一)强化转变,完善体系。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四个转变”目标要求,以高标准促进高质量发展作为标准化工作着力点,推进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开放程度显着增强、发展基础更加牢固进程,以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引领产业优化升级、支撑高效能治理、促进质量提升。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我省范围内从事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活动中,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又急需在我省范围内统一规范技术、管理要求的,可以制(修)订相应地方标准。制定地方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三)严格范围,协调一致。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2019〕48号)要求,不制定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产品检验方法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等地方标准,将地方标准依法严格限定在“满足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范围内。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做到与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
二、重点支持方向
(一)国家部署的工作任务、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
(二)《吉林省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标准化“九大工程”等部署的项目;
(三)以扛稳国家粮食安全重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重点的农业农村领域项目;
(四)以促进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振兴、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为重点的工业领域项目;
(五)以增强现代服务业发展活力为重点的服务业领域项目;
(六)以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的社会治理领域项目;
(七)经实施、验证、复审等确需制(修)订的地方标准项目。
三、项目申报要求
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收集、筛选后的申请立项项目,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本(一式二份),逾期不予受理。项目如涉及必要专利,申报单位应提供有关专利信息及相应证明材料。
申请立项应当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吉林省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函(见附件1);
(二)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三)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见附件3);
(四)吉林省地方标准文本草案(按GB/T 1.1-2020编写)。
四、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088号标准化管理处,邮政编码130022,收件人为具体分管领域负责同志。电子文档传至分管领域负责同志的邮箱。
(一)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标准联系人:
刘洋铭,联系电话:0431-85237056、17519251333,邮箱:406231521@qq.com;
(二)工业领域地方标准联系人:
刘红军,联系电话:0431-85237073、13039125818,邮箱:1599912292@qq.com;
(三)服务业领域地方标准联系人:
付萍,联系电话:0431-89203911、13596187788,邮箱:371513978@qq.com;
(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地方标准联系人:
孙德民,联系电话:0431-85237099、18166821608,邮箱:2540567197@qq.com。
五、基本流程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将地方标准立项指南下达给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市(州)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并在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征集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省级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省级地方标准行政主管部门将收到的立项建议通报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经初审论证后,向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立项申请。
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标准查新、初审、适时组织专家审查论证、研究确定拟定项目、网上公示、集体研究、发布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通知。待项目下达后14个工作日内报送地方标准化项目任务书、项目评审前报送编制说明。
附件:1.关于《×××》等×项地方标准立项申请的函
2.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汇总表
3.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