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市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着眼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标准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等规定,现就征集2022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一)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检验检测方法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原则上不予立项。符合市场竞争和创新发展的需要,可以由市场主体制定的,一般不制定地方标准。
(二)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申请;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先进性和顺利进行。
(三)项目下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项目名称、起草单位和进度安排等,项目制定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5个月。因客观情况变化确需变更的,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同意后方可调整。
二、立项重点
(一)工业和信息化相关标准。包括绿色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制造、汽车(智能及新能源汽车)、高端金属新材料、精品碳酸钙、高端绿色家居、生物医药、轻工纺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绿色环保、数字创意等领域。
(二)农业农村相关标准。包括粮食、蔗糖、茶叶、果蔬、生态林业、桂酒、米粉、矿泉水、蚕桑、茧丝绸、中药材、山茶油、畜禽和水牛乳、水产、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
(三)服务业相关标准。包括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医疗卫生、教育、托育、文化、体育、养老、就业、旅游、健康生活、全民健身、家政服务、文化科技融合产业等领域。
(四)生态文明相关标准。包括节能环保、碳达峰、碳中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快递绿色包装、绿色生产和消费、绿色生活、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等领域。
(五)社会治理相关标准。包括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财政支出、智慧监管、法庭科学、审判执行、法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智慧税务、社会治安、刑事执法、反恐处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储备、劳动防护等领域。
(六)国际合作相关标准。包括推动国际化,共享高质量发展,促进双边多边经贸持续高速发展的农业生产、生态环保、减贫扶贫、防灾减灾、气候变化、商贸等领域。
三、申报步骤
(一)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收到的立项建议进行归集,合并重复和相类似的项目。
(三)申报项目涉及其他行业的,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采取发函征求意见或召开协调会的方式进行协调,并形成一致意见,在项目申报书中写明协调情况与协调结果。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立项的,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向我局提出立项申请。
四、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我局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请材料
(一)申报推荐函;
(二)《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申报书》(一式五份,见附件1);
(三)《2022年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
(四)标准草案(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编写,详细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修订标准的,需说明拟修订的内容;一式五份);
(五)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六)查新报告(一式五份)。
报送的书面申请材料请邮寄至: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1号1211室,邮编:530028。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包含WORD、加盖公章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gxjbzhc@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黎毅,0771-5531831;廖丽莉,0771-5301985;李瑶,0771-5303210。
附件:1.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申报书
2.2022年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
3.有关法律法规对标准的约束性规定(供参考)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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