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健全完善耕地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推进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提高耕地质量建设保护水平,现正式征集2022年耕地质量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一)围绕中心,完善体系。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完善耕地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全方位、全流程标准化管理,提高耕地质量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适应需求,促进发展。立足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建设保护等需求,重点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地力提升、耕地监测评价、信息化管理、土壤检测等方面急需标准制修订工作,切实增强标准制修订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技术成熟,必要可行。建议的项目切实可行并具有一定的标准化研究基础,能反映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实际需求和发展方向,涉及的区域具有一定规模。
二、内容范围
(一)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类标准。包括一般标准,田块整治、高效节水灌溉等专项标准,项目验收、管护等具体标准。
(二)农田地力提升类标准。包括土壤改良、障碍土层消除、土壤培肥、土壤数据采集、耕地土壤理化指标检测等标准。
(三)耕地质量管理类标准。包括农田监督评价、农田信息化系统构建、耕地质量监测、耕地质量调查评价、耕地质量信息分类编码等标准。
(四)其他标准。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统一的技术要求和规范类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和部直属有关单位,按要求组织标准项目遴选、审查和汇总上报工作。请将2022年耕地质量行业标准项目建议表(附件1)、各项目的标准文本草案(附件2)、编制说明(附件3)、项目建议书(附件4)电子版统一发送到邮箱gdzlbwh@126.com,并抄送ntjsgls@sina.com。项目建议表应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一并发送。上述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2:00。
根据财政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地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任务的承接主体。
(二)申报单位根据标准项目推荐建议征集原则和范围,填写2022年耕地质量行业标准项目建议表,并提供标准文本草案和编制说明。修订项目还应提供标准跟踪评价材料,说明修订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每个单位申报标准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申报单位在提出项目建议前,应登录全国农业食品标准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dtdata.com/fx/fmoa/tsLib”查重。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熟悉标准制修订业务,能全权负责标准项目进度、质量及经费使用,申报项目在一年内完成。项目负责人还有2020年以前立项未完成的标准,不予立项。
联系人: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李寒
电 话:010–59196326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附件 2022年耕地质量行业标准项目建议表+标准文本草案模板+标准编制说明模板(草案阶段)+2022年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