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晚报报道:北京市工商局昨天公布的一项抽查结果显示,市场销售的元宵汤圆类食品整体质量较好,合格率较高。知名的“龙凤”汤圆这次却发现一个批次不合格,令人大跌眼镜。
据了解,“龙凤”这款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过氧化值反映了食品原料的新鲜程度,过量食用会导致肠胃不适或腹泻。但据上海龙凤食品集团回应,北京市工商局在抽检标准上可能存在“张冠李戴”。该批次汤圆由天津厂生产,主要在北京地区销售。
北京市工商局这次在13家商场、超市共抽取21个厂家生产的89个品种的元宵、汤圆样本,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对酸价、过氧化值、铅、总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进行了检验。88个样品合格,抽检合格率为98.88%。不合格的1个样本为标称“天津国福龙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批次规格为20081231D05T的龙凤宁波汤圆(黑糯米黑芝麻)。记者查询发现,“天津国福龙凤食品有限公司”是龙凤集团下属企业之一。
根据“东方网”记者对龙凤集团总经理叶秋霖采访时表示,被抽查的该批次龙凤汤圆共有400箱,由天津的龙凤食品工厂生产,其销售地主要在北京地区。叶秋霖“负责任地”向记者说,龙凤食品在上海、广州、成都的产品质量没有问题,因为尽管各地产品的配方标准大体一样,但原料来源均来自当地,“不可能把华北的原料拿到华东来生产。”据了解,上海龙凤食品集团是华东地区唯一一家国家免检的速冻食品生产厂家。
采访中,叶秋霖焦急而无奈地向记者说,北京市工商局这次抽查所依据标准可能存在一定问题。他解释说,本次抽查根据2003年颁布的国标,对产品的酸价、过氧化值、铅、总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进行检验,其中要求被检产品中每100克中脂肪量不超过0.15克,龙凤汤圆被检产品则达到0.18克,因此被认定不合格。叶秋霖表示,脂肪量过多即意味油脂易氧化,过氧化值超标,这表明食物的原料不新鲜。但值得商榷的是,这个标准规定,对过氧化值的检测主要针对坚果类和动物性食品,龙凤汤圆的产品原料中都是植物性原料,不应适用这个标准,“说得极端点,有点像拿女性的腰围标准来测量男性。”根据资料显示,我目前现有的汤圆产品标准为—SB/T 10423-2007,此标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但该标准里的酸价、过氧化值、铅、总砷等为强制性指标,标准规定的指标分别为:铅与总砷每千克不高于0.5毫克;酸价每克中脂肪量不高于3毫克;过氧化值每100克中脂肪量不高于0.15克。值得一提的是,过氧化值并不是只针对坚果类和动物性食品,而龙凤汤圆恰恰是这个超标了。至于结果是否真的超标得由我们质监部门去判定了。
叶秋霖坦言,北京市工商局的抽查结果给龙凤汤圆在京销售造成很大压力,目前天津龙凤公司的销售人员已悉数到京,向相关超市、卖场做好解释工作,并向工商部门提出交涉,“但现在最大困难在于舆论,北京市民对产品有抵触情绪。”
东方网记者从北京媒体同行中获悉,针对厂商提出的抽查标准之争,北京工商部门已有所“挽救”,并委派一名处长亲自坐镇12315热线,专门处理回答市民和媒体的询问。但记者下午多次拨打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诉热线,始终无人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