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健全完善种植业标准体系,推进种植业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提高种植业发展水平,请研究提出2022年种植业行业标准立项项目推荐建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一)围绕中心,完善体系。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现代种植业发展,健全完善种植业标准体系,推动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标准衔接配套,强化标准对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基础支撑。
(二)适应需求,促进发展。立足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加强基础通用标准制定,重点是作物栽培生产、产品质量控制和生态保护等领域急需标准制修订,切实增强标准制修订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技术成熟,必要可行。建议的项目技术成熟并具有一定的标准化研究基础,能代表种植业行业发展水平和方向,涉及的区域和产业具有一定规模。
二、征集范围
(一)作物生产类标准。包括农作物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设施生产自动化控制、农机农艺结合操作规程和高质高效绿色技术模式等。
(二)节水肥料类标准。包括养分管理、节水农业、节肥增效及有机肥资源还田利用技术规范等。
(三)植保植检类标准。包括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监测预报与防治,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检测鉴定、风险分析和检疫管理,农药科学安全使用、病虫害抗药性监测、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规范和规程等。
(四)检验测试类标准。包括肥料质量、农药质量、农药残留、灌溉水质量、植株样品检验测试方法、仪器使用和操作规程等。
(五)产品流通类标准。包括农产品等级规格、包装标识、贮藏运输、检验检测和评价方法等。
(六)投入品管理类标准。包括农药、农膜、节水灌溉设备、防治器械、天敌昆虫等农业投入品管理和执法监管类标准。
(七)防灾减灾类标准。包括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灾情评估、防灾减灾技术措施等。
(八)其他标准。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统一的技术要求和规范类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省级农业农村厅和部属有关事业单位,按要求组织本辖区(本部门)标准项目遴选、审查和汇总上报工作。填写2022年种植业行业标准项目推荐建议明细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报送到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同时将项目建议明细表、各项目的标准文本草案(附件2)和编制说明(附件3)电子版统一发送到邮箱:zhouyang@agri.gov.cn。上述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根据财政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地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任务的承接主体。
(二)申报单位根据标准项目推荐建议征集原则和范围,填写2022年种植业行业标准项目推荐建议明细表,并提供标准文本草案和编制说明。修订项目还应提供标准跟踪评价材料,说明修订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每个单位申报标准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申报单位在提出项目建议前,应登录全国农业食品标准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dtdata.com/fx/fmoa/tsLib”查重。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熟悉标准制修订业务,能全权负责标准项目进度、质量及经费使用,申报项目在一年内完成。项目负责人还有2020年以前立项未完成的标准,不予立项。
联 系 人: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周阳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628室
邮 编:100125
电 话:010—59194514
电子邮箱:zhouyang@agri.gov.cn
附件:
1.2022年种植业行业标准项目推荐建议明细表
2.标准文本草案模版
3.标准编制说明模版(草案阶段)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