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今年市地方标准立项项目下达后,部分单位、部门出于管理急需,提出新的标准项目,或对之前未能立项的项目修改后再次申报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省市场监管局《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要求,我局对申报项目组织了评估论证,拟增补立项市地方标准8项,现将标准名称、提出单位和起草单位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2日前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异议提出人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1017室;联系电话:83630736、83630617;电子邮箱:njsbzhc@163.com。
附件:2021年度南京市地方标准增补立项公示名单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