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第4批增补计划的通知》(湘市监标函〔2020〕119号)的要求,由新晃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湖南省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新晃龙脑》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并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
请于2021年11月1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新晃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 系 人:张小平
联系地址:新晃县人民路158号
联系电话:13787559805
电子邮箱:1349697999@qq.com
附件:地理标志产品 新晃龙脑(征求意见稿10.11)
地理标志产品 新晃龙脑(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0.11
附件3:征求意见反馈表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