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批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工作指南》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相关人员组成起草组,开展了标准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
为进一步吸收各方意见,提高地方标准质量,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6号)的要求,现发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10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反馈意见需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有玉
联系电话:15380999593
电子邮件:1157577461@qq.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3号南京质监大厦
2021年9月15日
附件: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