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四川省泸县质监局与泸县农业局共同合作起草的《洪水再生稻栽培技术》泸县地方标准,日前正式通过专家组审查验收,成为全国首个出台的“洪水再生稻”栽培地方标准。
2007年,一场特大洪灾袭击泸县,为减轻洪灾损失,泸县通过“洪水再生稻”栽培技术,为灾区挽回经济损失1570.8万元。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水稻专家对“洪水再生稻”调研后认为,这种栽培技术为中国南方水稻种植抗灾保丰收闯出了一条新路,“适合在地球同纬度相似环境地区推广”。
为推广该栽培技术,泸县质监局与泸县农业局共同提出,并经泸县农业局起草了泸县《洪水再生稻栽培技术》地方标准。该标准对指导水稻常年淹没区和再生稻宜种地区具有很强的实用价值,为最大限度降低受灾水稻的产量损失提供了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