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从卫生部获悉,我国将分阶段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为此,卫生部联合农业部、国家标准委等有关部门近日专门成立了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协调小组,并制定了《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方案》。
据协调小组组长、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介绍,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将分四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从现在起到2009年2月,主要工作是调查和分析现行乳品标准存在的问题,参照国际标准的框架和原则,拟定乳品质量安全标准框架和制修订原则;第二阶段为制修订标准阶段,时间为2009年2月—5月;第三阶段为广泛征求意见阶段,时间为6月—7月,包括社会征求意见和世贸组织成员征求意见;第四阶段为标准批准程序,时间为2009年8月—9月。
协调小组副组长、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表示,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应针对乳品监管体系薄弱环节,在科学借鉴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产业发展现状,尽快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