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安排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经费,设6种资助4种奖励
“每主导制定一项国家标准,最高可获得15万元的奖励额度;每主导制定一项国际标准,最高可获得25万元的奖励额度。每承担一项国家标准化科研项目,最高可获得25万元奖励额度。”
昨天,记者从佛山政府获悉,佛山已在市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门经费,对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单位进行奖励与资助。
专项资金推动标准化
根据《佛山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经费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该经费将可对全市从事公共服务、基础和共性技术等标准化科研项目的研究,技术标准体系研制,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其活动,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WTO/TBT)应对和防护体系,标准化科技人才的培训予以经费奖励或资助。
据《细则》有关制定者介绍,该经费旨在推进我市标准化战略的实施,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协会、科研单位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促进技术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我市经济发展。
凡在佛山市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符合相关条件的,均可依照程序申请该经费的奖励或资助。
编制行业标准体系或奖30万
《细则》指出,佛山将对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6种情况予以资助,4种情况予以奖励。
在标准化科研方面,每承担一项市级、省级、国家级标准化科研项目的,资助额度最高可达5万元、10万元和25万元。
在技术标准及体系研制方面,每主导制定一项联盟标准或地方标准,奖励额度最高可达5万元;每主导制定一项行业标准,奖励额度最高可达10万元;协助制定的,奖励总额度最高可达6万元;每主导制定一项国家标准,奖励额度最高可达15万元;协助制定的,奖励总额度最高可达8万元;每主导制定一项国际标准,奖励额度最高可达25万元;协助制定的,奖励总额度最高可达10万元;每承担一项家电、机械装备、电子信息、汽车配件、医疗器械、新型显示器、金属加工与制品、陶瓷及其他建材、服装、食品等我市重点行业标准体系编制项目的,资助额度最高可达30万元。
另外,对参加省、国家、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其活动的单位,对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和防护体系,建设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跟踪和研究平台的单位,将依情况给予奖励。对承担培训标准化技术人才项目的部门,每个培训项目资助额度最高可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