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确定了2021年第2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本批计划共18项(见附件),全部为推荐性地方标准。其中,工业标准1项、服务业标准7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10项。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地方标准的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工作。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在18个月内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逾期立项项目自动作废。
联 系 人:标准化处 胡彩虹
电 话:0471-6628243
电子邮箱:nmgbzch@163.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世纪四路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标准化处
附件:2021年第2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相关标准如下:
序号 | 标准名称 | 制定/修订 |
1 | 学校食堂色标设置要求 | 制定 |
2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范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果蔬产品 第3部分:散装食品 第4部分:畜禽肉类 第5部分:水产类 第6部分:流通追溯 第7部分:产品快速检验 |
制定 |
3 | 缺陷消费品召回技术管理规范 | 制定 |
4 | “内蒙古老字号”评定和使用规范 | 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