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布鲁塞尔12月16日电 欧洲议会16日通过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欧6”汽车排放新标准,这一标准预计从2012年年底开始执行。这意味着欧盟将进一步提高对重型卡车和公共汽车排放标准的要求,特别是限制氮氧化物和粉尘颗粒的排放。
欧盟委员会对欧洲议会通过“欧6”标准表示欢迎,认为执行新标准后,相关汽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和粉尘颗粒将比执行“欧5”标准时分别降低80%和66%。欧盟委员会还认为,“欧6”标准的执行将促进欧盟汽车工业提高竞争力。
欧盟委员会副主席京特·费尔霍伊根说,通过新排放标准对保护环境具有积极意义,欧盟将拥有更“干净”的重型卡车和公共汽车,这些交通工具在环保方面将处于领先地位。他希望欧盟成员国尽快通过有关议案。按照欧盟的法律程序,欧洲议会通过的“欧6”汽车排放标准还须得到欧盟成员国的批准。
欧盟的“欧4”和“欧5”汽车排放标准分别于2005年1月和2008年10月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