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我国首次公开发布了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并同时颁布了包括8项新准则在内的15项资产评估准则。
这8项最新的资产评估准则分别包括《评估报告》、《评估程序》、《业务约定书》、《工作底稿》4项程序准则,《机器设备》、《不动产》两项实体准则,《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至此,中国评估业有了自己的、系统的国家标准。”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子林认为,这标志着中国资产评估行业趋向成熟,市场主体价值对话的专业平台正式形成。
在这次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发布会上,还同时宣布成立了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
上述新准则中,除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在2007年12月31起施行外,其他各项都将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这些新准则与之前颁布的7项资产评估准则一起,共同构建起了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初步框架。
据悉,这些准则并非整个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全部。财政部提供的资料显示,构建中的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包括职业道德准则和业务准则两部分。这两类准则之下,都有若干不断充实完善的具体准则作为支撑。按照财政部的规划,有关准则和后续的新指南、新指导意见将陆续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