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欧盟食品安全局科学委员会起草一份关于“确保科学的风险评估程序透明化”的提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这是该委员会就“透明度”问题所提建议的第二部分,也是继该委员会2006年5月公布“风险评估程序指导文件”后,再次就“风险评估程序”方面议题提出意见。这份提案主要关注 “欧盟食品安全局风险评估一般性原则”,包括风险识别、文档文件化,以及就科学性程序、相互关联的重要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等因素加以注释。
详细内容包括:
1)评估中涉及数据的取舍要有理有据,以及这些数据的优势和局限性;
2)类似“风险评估中从动物实验得出的数据外推到人类”等这些假设的内在固有性;
3)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对数据的局限性及不确定性要有认识;
4)要同其它的科学评估结果作比较,包括采纳相反的数据以及同其他科学组织交流。该征求意见截止2009年2月15日,欧盟食品安全局开展这样的意见征求工作,目的就是希望今后大大提升该局科学委员会风险评估工作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同时也是该局战略发展框架“良好风险评估规范”的组成部分。(类似于农业领域“良好农业规范-GAP”、食品与药品领域“良好操作规范-GMP”,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