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有力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贯彻实施,以“标准化”助推高质量发展,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助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福建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现向全省新增征集一批福建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立项重点领域
(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两岸行业标准共通、数字福建建设、营商环境、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专利标准融合、冷链物流、“一带一路”互联互通等领域开展标准研制工作,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大局。
(二)推进乡村振兴。立足福建资源特色和产业优势,以实施乡村振兴为抓手,推动生态省建设、老区苏区振兴、科技特派员、茶产业发展、特色产业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坚持以人为本,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地区平衡发展,重点开展教育、医疗、养老服务以及古厝文物保护、节粮减损、特色小吃等领域的标准研制工作。
(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传承红色基因,推进基层党建、基层政务公开、红色旅游开发、红色文物保护、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工作,提炼总结成功经验并以标准形式固化,在全省复制推广。
二、申报程序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可作为标准申报单位,标准申报单位应对拟制定地方标准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认真科学的评估、论证,避免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我省地方标准重复。标准申报单位要认真填报《福建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由全体标准申报单位盖章后报推荐单位进行初审。
省级地方标准的推荐单位为省直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在收到申报单位报送的项目申报书后,应对标准制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业务能力,以及避免与现行有效标准重复等方面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项目申报书上填写审查意见并盖章。标准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由推荐单位交至省市场监管局。
三、申报材料
(一)福建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纸质版2 份、电子版1份。
(二)标准草案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标准草案应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三)标准项目内容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
四、申报截止日期
立项受理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以各推荐单位正式提交书面申报材料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占思诚(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联系电话:0591-87843704,电子邮箱:48542945@qq.com;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47号。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