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西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现将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鲜湿类米粉(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4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格式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慧君,0771-5326478
邮箱:gxdfbz@163.com
附件:1.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2.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鲜湿类米粉(征求意见稿)
3.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鲜湿类米粉编制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