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突出地方标准申报项目的科学性、规范性、先进性和时效性,发挥标准化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向全社会征集2021年度甘肃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立足需求,服务发展。聚焦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突出需求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全面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依法依规,协调一致。申报项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突出我省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注重与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协调配套。
(三)科学论证,突出重点。加强地方标准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突出项目的实验、试验验证和技术支撑,强化申报项目的科学性、规范性、先进性和时效性。
(四)开放透明,注重实效。地方标准的申报应坚持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二、申报重点
(一)以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为重点,突出脱贫及成果巩固、乡村建设与治理、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乡村人居环境、农业种养殖新技术、高标准农田建设、节粮减损、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道地药材种植养殖、动植物疫病防控、地理标志产品(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原质监总局批准)、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及品牌建设等领域的标准项目。
(二)以促进装备制造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重点,突出先进装备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大数据、区块链等领域的标准项目(产品质量及其方法标准除外)。
(三)以促进旅游业发展为重点,突出森林康养、旅游交通、住宿、餐饮和乡村旅游、智慧旅游、研学旅游、养生旅游、自驾车旅游、红色旅游、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领域的标准项目。
(四)以优化公共文化服务、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为着力点,突出公共阅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保护、文化鉴赏、文体活动、文博服务等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标准项目。
(五)以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为重点,突出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与转化、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餐饮服务、居民服务、家庭服务、健康服务、体育健身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的标准项目。
(六)以加强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生为重点,突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劳动保护、防灾减灾救灾、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治安防控、公共卫生安全等安全管理领域的标准项目。
(七)以绿色低碳循环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突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能耗限额、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废旧家电回收、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矿山环境治理、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监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生态保护、耕地保护、湿地和草原修复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等标准项目。
(八)以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突出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公共教育、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服务与管理、智慧城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许可、电子政务以及社会治理、医疗卫生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项目。
(九)以提升军民通用标准化水平为重点,突出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军民通用或军标转地标的标准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实行常年公开征集制度,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提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
(二)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可通过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或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报(在“甘肃省地方标准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电子版,加盖公章的应上传扫面件)。申报材料包括:甘肃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和其它材料;标准草案应包括:标准封面、前言、范围、核心技术内容等要素,格式符合GB/T 1.1-2020要求;其它材料包括:品种鉴定证书、标准试验验证、标准预研、项目支撑材料等。修订项目应在《甘肃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一栏中重点阐述技术内容的先进性、创新性和主要技术差异。
(三)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强化项目预研,做好项目申报前的调研分析和相关实验、验证、论证工作。各省级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
(四)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可电话咨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相关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附件:甘肃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
联系人:刘帅君 张晓春
电 话:0931-8533569(8533565)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79号
邮 编:730030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