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省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告》(鲁市监通告〔2020〕71号)有关要求,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烟台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草拟了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大樱桃》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全面性、科学性、实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单位及专家如对《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大樱桃》(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附件1)有意见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2),并于2021年4月10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回复,将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陈磊 13697646888,ytbiaozhun@163.com
张序 13853514681,zhangxu432@163.com
附件:1.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大樱桃》(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2.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大樱桃》征求意见反馈表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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