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起草单位已完成《环湖牦牛》《雪多牦牛》两项推荐性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1年4月6日。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意见反馈表》,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至青海省标准化研究所。(邮件主题注明:《xxx》报批稿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3日-2021年4月6日
意见反馈邮箱:qhbzh6145102@126.com
联系电话(传真):0971-6135183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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