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于北京市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客观反映全市、各区以及建成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我局组织起草了北京市地方标准《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二次征求意见稿)。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机关、科研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机构和个人提出意见。
请将意见填入意见反馈表,于2021年4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反馈我局。涉及修改重要技术指标时,应附上必要的技术数据。书面征求意见单位,如无意见也请复函说明,逾期未复函的按无异议处理。
附件:1.书面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二次征求意见稿)
3.《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北京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5日
(联系人:王海华、高喜超;联系电话:68428926、68481537;传真:68413837、88423743;E-mail:wanghaihua@sthjj.beijing.gov.cn,kjchu@sthjj.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