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点果汁就称果汁饮料,果汁中加入糖却没有在标识里说明……这些鱼目混珠的局面有望得到终结。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饮料通则》将于12月1日起实施。下月实施的《饮料通则》,第一次把目前市场上售卖的饮料分成碳酸饮料、果汁和蔬菜汁、蛋白饮料、茶饮料、咖啡饮料等共11个类别。这意味着今后饮料生产企业给饮料起名字,都必须按照标准规定“对号入座”。目前市场上名目繁多的果汁饮料也将受到约束。标准规定,果汁饮料的果汁(浆)含量须大于或者等于10%,凡是果汁(浆)含量低于10%的饮料,今后均不得称为果汁饮料,而纯果汁饮品果汁含量应达到100%,果味饮料不低于5%。蔬菜汁饮料中的蔬菜汁(浆)含量须大于或等于5%;奶茶饮料中,乳蛋白含量也不应低于0.5%;而乳酸菌饮料中,乳蛋白含量不得小于0.7%等。
此外,饮料国标还对各类饮料含糖量标准做了具体规定,如果果汁或者茶饮料添加了食糖,须在产品名称的邻近部位清晰地标明“加糖”字样。而产品如果标注“低糖”,则糖含量每100毫升应不大于4.5克。消费者说法消费者李小姐每次到超市挑选饮料,总觉得无从下手。“光是果汁和蔬菜汁饮料就多得让人挑花眼。仔细看有的果汁饮料含量是100%,有的是30%,有的又没标注,闹不清该选什么。如果真有标准详细规定,对我们消费者来说是件好事。”而消费者谭先生则表示自己只固定喝几个品牌的饮料,所以对饮料成分没有刻意关注过。不过,他也认为如果有国标对此进行规范,消费者选择起来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