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规定,现将上海市地方标准《便利店合理用能指南(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1月11日至2月10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送审稿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若无意见,我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 系 人:王渊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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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便利店合理用能指南(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
附件:
上海市地方标准《便利店合理用能指南(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地方标准《便利店合理用能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