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西贡解放报》10月24日报道,10月23日越南中央食品安全卫生部际指导委员会的8个部委代表一致通过了对含三聚氰胺的乳粉、乳原料及含乳制品的处理措施。一是对于通过正规贸易进口的含有三聚氰胺的中国乳粉、乳原料及含乳制品将再出口到中国;二是对于经检验确认未含有三聚氰胺的104.4吨不明来源的乳粉、乳原料及含乳制品,在接受处罚后将予以放行,继续销售;三是对于河内牛奶公司使用自中国进口的含三聚氰胺原料奶生产的366.5吨乳制品,18吨含三聚氰胺的伊利牌液态奶以及其他“三无”原料奶共4吨将予以销毁。
越南卫生部在会上重申,将不颁布三聚氰胺安全含量标准,表示不能让人们食用含有三聚氰胺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