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下午,山东省政府召开宣传贯彻《山东省渔业养殖与增殖管理办法》座谈会。副省长贾万志指出,要重视渔业养殖与增殖的发展和管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据悉,这是全国首部全面规范渔业养殖与增殖管理的地方性政府规章。
贾万志强调,《 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我省加强渔业养殖与增殖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各级政府要真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角色,尽快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放心。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养殖增殖重点品种和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对养殖增殖产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管,严把水产品市场准入关,认真查处渔业违法案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水产品的行为。
《 山东省渔业养殖与增殖管理办法》已经山东省政府206号令颁布,将于 2008 年 10月 10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