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规定,现将上海市地方标准《自来水制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0年11月19日至12月18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送审稿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若无意见,我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 系 人:刘洋
联系电话: 13564267378
传 真:021-60805430
电子邮箱: liuyang@secepsa.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1号A1楼6楼 (邮编:200083)。
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
《自来水制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
《自来水制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