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起草单位应当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组织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意见,并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佛山市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石湾玉冰烧》、《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规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服务规范》已完成起草,现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2月3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我局,具体联系方式:陈雪萍,联系电话:0757-82282630,电子邮箱:fsamrbzhk@foshan.gov.cn。
附件:1.《地理标志产品 石湾玉冰烧》(征求意见稿)
2.《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3.《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4.佛山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