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有关部门,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建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持续实施标准化战略,提高地方标准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重庆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征集2021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范围
(一)我市范围内,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二)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制定的地方标准。
(三)巳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的或同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以及与地方标准相关技术要求发生变化的,应当申报地方标准修订项目。
(四)对于2016年12月以前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复审周期不超过5年),请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起草单位积极开展复审工作。复审结论为修订的,应当申报地方标准修订项目。
(五)针对落实“六稳”“六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及农业农村发展、城乡统筹、生态文明、文化旅游、城市品质提升、质量提升行动等市委市政府重点部署提出的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六)一般性工业产品、产品检验方法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不属于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二、征集要求
(一)申报主体
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可以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其他单位和公民个人可以向市市场监管局及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二)加强标准预研
按照地方标准“统一管理、分工管理”的体制要求,请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广泛征集本部门、本行业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建议,并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
(三)组建专业机构及人员
请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工作;未组成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组织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标准化专业知识的人员成立专家组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工作。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家组应当具备完成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技术、管理、经费等条件和基础。
(四)提高标准质量
申报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制定的规则要求;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增强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做到与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
(五)实施滚动立项
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实行全年滚动立项。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且急需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可随时申报。
(六)规范立项程序
地方标准制修订申请立项项目应经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重庆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和地方标准草案文本纸质件各一份,同时在重庆市地方标准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网。上申报(网址: http://113.204.47.237:81/ )。地方标准草案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对于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内容和理由。
三、其他要求
(一)制定周期
地方标准制定周期为下达地方标准制定计划之日起24个月以内。
(二)起草规则
请起草单位按照GB/T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等规定起草地方标准。
(三)加强信息反馈和评估
建立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后,请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起草单位做好地方标准的实施工作;起草单位应及时向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市场监管局反馈实施中的问题和情况,作为地方标准复审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监督检查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将对重点领域的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方案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吴圳023-63710450 13609459608;电子邮箱: cqzjbzhc@ 163.com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1009室.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30日
2020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