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等5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11月1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 曹宇
电话:(010)65646262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征求意见稿)
3.《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征求意见稿)
5.《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编码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7.《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编码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9.《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0.环境空气和废气 丙烯酸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11.《环境空气和废气 丙烯酸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9月27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