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企业、组织: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已完成血促性素和注射用血促性素等2个兽药国家标准(见附件)的修订工作。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依据《中国兽药典委员会章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公示修订内容标识为紫色。请有关单位认真研核,及时提出意见,与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反馈至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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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血促性素质量标准(草案).pdf
附件2:注射用血促性素质量标准(草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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